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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2002年12月24日,注册资本550万元,下设子公司呼和浩特市产权交易中心。“中心”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自治区级产权交易机构,也是自治区国资委、监察厅、工商局指定的国有、集体产权唯一合法交易机构。
“中心”是集产权交易代理、股权登记托管、企业改制咨询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。既是社会公信机构,又是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的核心服务机构;既具有无法替代的社会责任、又具有持续发展的企业使命。
“中心”是中国北方产权共同市场的理事单位;中国黄河流域共同市场股东单位;分别与北京、天津产权交易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,合作完成中央驻自治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项目;与浙江、河南、成都等全国范围内多家产权交易机构全方位开展项目合作。
“中心”实行会员制,“中心”和会员共同为进场交易的企业、行政事业单位、个人提供经纪代理、拍卖、招投标、审计评估、法律、股权融资、上市咨询等一系列配套增值服务。
一、中心宗旨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保证产权交易的合法性、规范性和真实性;坚持为盘活存量资产,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服务;坚持为推动产权制度改革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服务;健全现代市场体系,为实现国有经济战略重组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供交易平台。
二、中心职责
依法审核产权交易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,对符合交易条件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;组织产权交易,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;制订和健全管理制度,实行规范的自律管理;调解交易当事人向中心提出的产权交易纠纷。
三、中心业务范围
本中心在奉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,为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产权交易提供合法的规范化服务,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。具体业务包括:国有资产、产权、股权、债权交易和鉴证;国有企业转制咨询、人员安置、内部治理方案策划;各类企业托管和股权信托;非上市股份制公司股权托管、交易;社会公共资源、公共资产处置、调剂和转让;
无形资产转让和科技成果资本化;
企业管理咨询、财务顾问、重组并购和投融资方案策划;交易配套服务和其他增值服务;产权信息处理和产权信息网络服务。
四、中心人员和机构设置
中心拥有一支年轻有为、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和团结协作、奋发向上的员工队伍,员工25人,平均年龄35岁,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。拥有硕士学位,高级职称和和注册资格的员工共9人,实行总裁负责制,总裁一名、副总裁三名。专业背景涉及金融、财务、会计、审计、法律、
工程、计算机等多个领域。 中心内设六个部门:交易鉴证一部、交易鉴证二部、股权托管部、信息部、会员部和综合办公室。
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以“忠诚、责任、创新、合作”为经营理念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化服务,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与我们一道共谋大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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